山东将在物业服务行业征集品牌建设案例和“质量标杆”项目

中国物业观察网/2021-02-08/ 分类:政策/
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形成重视品牌、塑造品牌、维护品牌的良好氛围,提升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文明程度,根据1266品牌建设 ...

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形成重视品牌、塑造品牌、维护品牌的良好氛围,提升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文明程度,根据“1266品牌建设行动计划”有关安排,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品牌建设典型示范案例和“质量标杆”物业项目。

其中,品牌建设典型示范案例60个,征集范围为在山东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省外物业服务企业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质量标杆”物业项目600个,征集范围为山东行政区域内住宅以及学校、医院、写字楼、商场、工业园区、高铁客运站、民用机场、公共场馆等业态的物业项目,其中住宅业态不低于70%。

山东物业服务行业品牌建设典型示范案例和“质量标杆”物业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品牌建设典型示范案例

综合考虑代表性、示范性,以及我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实际,申报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参与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

2.按规定参加信用信息管理,信用等级AA级(含)以上;

3.在管物业服务项目10个(含)或300万平方米以上;

4.已经完成商标注册,拥有较完整的企业识别系统;

5.品牌建设相关的制度健全,设有负责品牌管理的部门或机构;

6.设立自媒体宣传平台(网站、微信微博、视频账号、报刊等);

7.具有较完整的企业标准体系;

8.曾获得质量、品牌相关表扬奖励。

(二)“质量标杆”物业项目

“质量标杆”物业项目主要从文明行业创建示范项目、“红色物业”示范点(小区、项目)、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中产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积极参与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

2.除老旧小区外,服务标准不低于《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DB37/T 1997.1—2019);

3.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参加信用信息管理,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

4.落实“三会三公开”制度,及时处理业主诉求,业主满意度测评满意率90%以上;

5.上一年度物业服务交费率90%以上。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方垒 报道)

TAG:
广告 330*360
物业观察网
微信二维码扫一扫
浏览手机版
Copyright © 2024 Wuyeguancha.Com 物业观察网 版权所有 投稿邮箱:web@wuyeguancha.com
二维码
意见反馈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