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房产+物业乱象!两份通告必看!
近日,针对房企和物业机构的存在的违规、不遵守规范等行为,西安住建局和西咸新区分别发出通知,业主可以举报,并且将严肃查处。
6月1日,西安西安市住建局发布通告,针对违法违规销售商品房的两类情况,进行严厉打击:
一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二是,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开发商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属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开发商存在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应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广大市民群众在购买商品房时,若发现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销售行为,请及时向所在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6月4日,西咸新区发布公告,提醒在辖区购房的业主,在发现开发商有违法违规行为、房产“黑中介”非法牟利和物业机构侵害业主利益的乱象情况,及时举报。
可举报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开发商违法违规问题: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不按合同约定交房和办理房产证;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违规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二、房产“黑中介”违法违规问题: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信息;非法侵占或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三、物业服务违法违规问题:物业服务搞垄断;违规收取高昂服务费;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挪用或违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举报方式如下:
很显然,从两个通知公告精神看,房地产乱象的整治力度正在加强。在购房时和小区交付后遇到上述问题,不要忍了,要及时反馈,有利于妥善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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