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出台物业管理条例 明确小区车位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中国物业观察网/2022-09-24/ 分类:资讯/
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车位(库)出租(售)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这是即将施行的《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的内容之一。 《达州 ...

“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车位(库)出租(售)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这是即将施行的《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的内容之一。

《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封面

9月23日下午,四川省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及贯彻实施相关情况。今年6月23日,该《条例》在达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今年7月28日批准,公布后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七章60条。主要针对广大业主关心关注的一些问题作出了规定。

例如,明确规定了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标准为:物业服务区域规划核准总建筑面积0.3元/㎡标准,并建立筹备经费专户。极大地缓解了以前业主大会成立资金筹备难的问题。

明确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人信用评价机制、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由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物业服务人红黑名单制度,实现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分级量化”,进一步完善了物业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从而加强了物业行业信用管理,优化了物业行业的“公平竞争机制”,同时扩大了业主物业管理的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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