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用房不计公摊 进场要招投标 呼和浩特物业新规在线求意见

中国物业观察网/2021-06-30/ 分类:资讯/
#呼和浩特头条# #物业管理# 电梯坏了没人修理、垃圾随处可见无人清理、消防通道被占无人管理日常生活中,业主常常会因为小区的物业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而烦恼。俗话说得好,小物 ...

#呼和浩特头条# #物业管理# 电梯坏了没人修理、垃圾随处可见无人清理、消防通道被占无人管理……日常生活中,业主常常会因为小区的物业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而烦恼。俗话说得好,“小物业”牵动“大民生”,作为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打通物业管理的“难点”、“堵点”,呼和浩特出台了《呼和浩特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下简称《草案》)意见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5日,那么此次的《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都对哪些让呼和浩特业主闹心的“槽点”做出了规定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物业服务收费

  实行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差、乱收费似乎已经成了大多数小区的常态,几乎每隔一段时间物业都有收费的新花样,然而这些费用却并从未取得任何主管部门的批准,是物业公司自己决定的费用。

  
 

  此前,呼和浩特都市华庭小区向外来车辆收取了停车费,根据都市华庭物业公司张经理介绍,向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并未取得任何主管部门的批准,只是物业公司自己的规定,事实上,该物业对社会车辆收费属于无手续营业性收费。

  根据《草案》第十九条以及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未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前,所产生的物业服务通常称为物业前期服务,这类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当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物业管理收费再实行市场调节价。此外,相关部门制定物业服务清单,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作为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协商物业费的参考依据。

  
 

  物业服务费

  不得与水电等费用捆绑收费

  向物业交电费、取暖费,却被告知要先交物业费,否则不卖电、不供暖......近年来,这类将物业费与电费捆绑收费的现象越来越常态化。

  呼和浩特书香门第小区某住户因短缺物业公司共7年的物业费,被物业公司以此为由,拒绝为其充值电卡,并对该住户家中实施了断电。在相关工作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该物业公司拒不履行,被住户告上法庭。

  
 

  事实上,捆绑收费已经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中的多项规定,物业公司是无权以物业费未缴纳为由限制业主购买水电暖的。而根据《草案》第二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人是不得将物业服务费与水电费、门禁卡以及电梯使用捆绑收费的。

  物业选聘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

  很多小区业主在入住小区后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但是却无法更换物业。因为,物业是由开发商指派或直接就是房企的二级单位。

  
 

  呼和浩特市碧龙江畔小区,由呼和浩特市荣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并由荣联物业公司作为前期物业管理,该小区在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过程中因开发商不愿意提供资料而屡次遇阻,而据小区业主反映,开发商不愿提供资料的原因是因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一家企业。

  根据《草案》第十八条规定,新建住宅小区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市辖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营造竞争有序的物业服务市场。

  物业服务用房不得计入公摊面积

  在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当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面积,是所有居住在小区里面共有的,也就是所谓的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间、公共门厅、值班警卫室等等。

  
 

  根据《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第二十一条来看,新建的住宅小区在配备的物业服务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楼层不得高于三层,并且所用面积是不得计入公摊面积的。

  物业服务人不得违反合同

  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重复收费

  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富贵国际小区3期的部分业主,在领钥匙时被希尔顿物业要求交纳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6项费用,然而,上述费用已包括在物业管理费中,该物业向业主收取二次粉刷费、装修管理费等费用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业主合法权益。

  事实上,物业收费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收费项目也不得超出物业的服务内容,据《草案》第二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在双方约定合同内,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进行二次收费。

  
 

  曾几何时,由于物业公司在某些方面服务不到位,导致业主拒交物业费,没有物业费支撑的物业公司逐渐运转困难,更加不作为,结果就是业主物业各执一词,最终导致物业与业主这对“欢喜冤家”陷入了一个无限循环的“怪圈”。

  《呼和浩特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目前还处于意见征求阶段,如何实施,何时实施我们暂且不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呼和浩特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已出炉,那么距离实施的那一天也不会太远。当呼和浩特的物业新条例颁布实施,呼和浩特的业主与物业纠纷或将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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