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11月10日起 物业不得收取装修保证金

中国物业观察网/2022-10-15/资讯/

 根据黑龙江省住建厅下发的《加强住宅物业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11月10日起,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装修管理保证金。

  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全天,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扩展阅读

    上一篇:三季度北京甲级办公楼租赁市场需求主要由内资金融企业支撑
    下一篇:责任新征程 献礼二十大——《2021年度广东省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邀您共同编写

    物业新媒体 投稿邮箱:web@wuyeguancha.com

    Copyright © 2024 Wuyeguancha.Com 物业观察网 版权所有